2013年9月11日,学校印发《关于档案馆内设机构的通知》(河财政人〔2013〕48号),决定档案馆内设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和校史馆,均为正科级。《通知》指出,“撤销人事处档案室、校办档案科。其相关职能、人员及资产划归档案馆”。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馆址位于郑东校区行政办公楼一层,馆舍面积1166㎡,其中库房使用面积404㎡,查阅服务面积73㎡,校史馆展厅和专题展厅面积504㎡,其余为办公场所和档案加工整理等辅助空间。现设有人事档案库房、文书与学籍档案库房、综合档案库房、财务档案库房、实物档案库房等,预留校史展厅、专题展厅等展览空间,基本能满足近年档案工作发展需要。
馆藏档案共分5个全宗,分别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全宗(A)、河南财经学院全宗(B)、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全宗(C)、郑州师范专科学校全宗(D)、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全宗(E)。除人事档案外,每个全宗又分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开发、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声像、实物等12个类目。
经过近期对分散在文北、文南两个校区以及人事处、基建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档案的搬移、整理、上架,现已基本具备正常开展接收、整理、查阅等工作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