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是系统汇集学校上一年度重要文献资料、逐年编纂的存史资政类工具书,为保证其出版发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编纂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撰写并报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2023)》(以下简称“《年鉴(2023)》”)稿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学校所有二级单位均需提交稿件(研究机构无需提交),《年鉴(2023)》稿件收录内容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非年内发生的事项概不列入。
2.请涉及统计类资料的供稿单位务必仔细查看,并严格按照“《年鉴(2023)》重要统计类资料征集一览表”(见附件1)要求分项整理、逐条核对,避免缺项、漏项,确保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年内发生的重点、特色工作需详实记录,其他例行工作(如无特殊意义的例会、各单位内部自行开展的小范围内常态化工作)可视情况作简略或不予记录处理。
4.二级机构及负责人名录由组织部统一提供(各单位稿件中无需体现),各单位内设(科级)机构(含教研室、实验室等在学校相关部门经审批或备案的机构)及负责人名录由各单位自行同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提供,不得虚报、漏报,其中,负责人在2023年年内职务有变化的须在备注栏中特别标注。
5.年内发生的重要活动(如上级部门重要领导视察,院系发展X年庆典,承办全国、全省重要会议,获得国家级重要奖励等)需提供相机拍摄且未经压缩的原图,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JPG格式提交,并附文字说明,以单独文件夹报送。
6.“表彰与奖励”部分,请各撰稿人分类别详细统计获奖情况,填写“2023年荣获厅局级以上表彰与奖励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表格须同时附证书、奖牌、红头文件电子版或官方网站含有获奖者信息的截图等核查材料,同《年鉴(2023)》稿一并提交(不含校内奖项),各部门(院系)组织或者承办的全国性、省级赛事,请一定要报全校所有获奖人员名单,避免遗漏。
二、报送要求
1.为提升文稿质量、加快审校进度,确保出版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年鉴编纂手册(2023修订版)》中“行文通则”(见附件3:P11—25)、参考“各单位、各归口工作条目参考模板选编”(见附件3:P57—77),请严格依据“《年鉴》撰写中常见问题及统一标准”(见附件4)中所述要求,确保文稿符合《年鉴(2023))》文体和撰写要求。
2.编辑部将向改动较为明显或存在意见分歧的供稿单位提交反馈意见稿,提出修改或者再次核对意见,各单位需及时查收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各类数据资料核实无误且文稿质量符合出版要求。
三、报送方式
1.请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年鉴(2023)》稿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所提交稿件在文末署撰稿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1人)、审稿人姓名(限1人);
2.请各单位分文件或文件夹报送年鉴、奖励、照片及其他统计材料(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类),每个文件或文件夹以“单位名+2023年鉴”“单位名+表彰奖励”“单位名+照片”的命名形式报送;
3.纸质稿件需加盖公章(文末请附上撰稿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工号);
4.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年鉴(2023)》编辑部(行政办公楼主楼102室),同时将稿件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含WORD格式文稿及图片)发送至编辑部邮箱danj@huel.edu.cn;
5.如有疑问或需要模板参考,请各单位撰稿人及时与编辑部联系。
联系人:张文颖
联系电话:86566257
附件:
1.《年鉴(2023)》重要统计类资料征集一览表
2. 2023年荣获厅局级以上表彰与奖励情况一览表
3.《年鉴编纂手册(2023修订版)》
4.《年鉴》撰写中常见问题及统一标准
如需可编辑的附件,请至档案馆(校史馆)网站主页http://dag.huel.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编辑部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