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丰富学校档案、校史馆藏,留存校史记忆,进一步挖掘我校建校以来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更好的发挥档案校史育人的重要作用,现特面向全校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界校友以及所有关心和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属郑州市立初级师范学校、郑州师范专科学校、河南财经学院、豫西行政干部学校、河南省政法干部学校、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中央第二政法干部学校等建校以来各个历史阶段遗存下来的,具有较好历史价值的校史资料,均在此次征集范围之列:
(一)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校参观、访问或讲演的照片、题词、纪念品等。
(二)学校历任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任命、聘任、获奖的重要文档、论著、手稿、证书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代表性的实物。
(三)学校各时期重大事件、活动中形成的资料、实物,收到的重要贺信、贺电、礼品等。
(四)学校集体或个人获得的市厅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奖励的资料。
(五)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重大活动、赛事的资料、实物(如作品、奖杯、纪念品等)、影像资料等。
(六)学校各个时期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印章、徽标、出版物、印刷品、个人证件、票证、纪念章、毕业照片、纪念册等。
(七)反映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实物、图片。
(八)其他具有较大史料价值的资料、实物、图片。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属自愿捐赠的校史资料及实物档案,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捐赠档案,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捐赠者今后如需利用所捐物品,档案馆将无偿提供方便。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和实物档案,提供学校复制件后,原件由本人自行保管。
(三)其它方式。撰写自己或他人在校期间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回忆文章,可以纸质或电子文件、电子录音的方式送寄给学校档案馆。
三、征集说明
(一)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提供资料或实物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资料产生的时间、地点、事由、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职称职务及拍摄(提供)人姓名、现从事职业、通讯方式等。
(三)回忆文章请在末尾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在校时间、单位、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凡捐赠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资料或实物档案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资料、实物档案。
四、联系方式
直接报送:学校档案馆(行政办公楼主楼一楼102室)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档案馆(收)(请注明“校史资料”字样)
邮编:450046电子信箱:hncjzfdxxsg@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校史资料征集”
联系人:张老师 0371-86566257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校史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档案馆(校史馆)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