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是系统汇集学校上一年度重要文献资料、逐年编纂的存史资政类工具书,为保证其出版发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编纂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年度工作安排,现就撰写并报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2021)》(以下简称“《年鉴(2021)》”)稿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学校所有处级机构均需提交稿件,《年鉴(2021)》稿件收录内容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非年内发生的事项概不列入。
2.统计类资料为《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编辑部总纂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涉及到此项内容的供稿单位务必仔细查看,并严格按照“《年鉴(2021)》重要统计类资料征集一览表”(见附件1)要求分项整理、逐条核对,避免缺项、漏项,确保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年内发生的重点、特色工作需翔实记录,其他例行工作(如无特殊意义的例会、各单位内部自行开展的小范围内常态化工作)可视情况作简略或不予记录处理。
4.处级机构及负责人名录由组织部统一提供(各单位稿件中无需体现),各单位内设(科级)机构(含教研室、实验室等在学校相关部门经审批或备案的机构)及负责人名录由各单位自行同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提供,不得虚报、漏报,其中,负责人在2021年年内职务有变化的须在备注栏中特别标注。
5.年内发生的重要活动(如上级部门重要领导视察,院系发展X年庆典,承办全国、全省重要会议,获得国家级重要奖励等)需提供相机拍摄且未经压缩的原图,编辑部将酌情编排至《年鉴》彩页或内页随文图部分。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以JPG格式提交,并附文字说明,切勿将照片直接粘贴于WORD文档中,以免影响图片质量。
6.“表彰与奖励”部分关系到各单位荣誉登记的完整性,请各撰稿人详细统计获奖情况,填写“2021年荣获厅局级以上表彰与奖励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表格须同时附证书、奖牌、红头文件电子版或官方网站含有获奖者信息的截图等核查材料,同《年鉴》稿一并提交(不含校内奖项,科研奖项也不用填报),各部门(院系)组织或者承办的全国性、省级赛事,请一定要报全校所有获奖人员名单,避免遗漏。
7.“特载”“人物”为《年鉴》特色版块,主要刊载具有特色及史料价值的内容作历史性留存,如有适合放入此版块的内容,请各单位仔细遴选,一并报送。
二、报送要求
1.为提升文稿质量、加快审校进度,确保出版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年鉴编纂手册(2022修订版)》中“行文通则”(见附件3:P11—25)、参考“各单位、各归口工作条目参考模板选编”(见附件3:P57—77),依据“《年鉴》撰写中常见问题及统一标准”(见附件4)中所述要求,确保文稿符合《年鉴》文体和撰写要求。
2.编辑部将在审校过程中依据交稿顺序,依次向改动较为明显或存在意见分歧的供稿单位提交书面反馈意见稿,提出修改或者再次核对意见,各单位需及时查收并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确保各类数据资料核实无误且文稿质量符合出版要求。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年鉴》稿的撰写和报送工作,所提交稿件在文末署撰稿人姓名(原则上每个单位为1人)、审稿人姓名(限1人),纸质稿件需加盖公章(文末请务必附上撰稿人有效联系方式及工号,方便校稿及核发稿酬),于2022年4月25日前报送至《年鉴》编辑部(行政办公楼主楼102室),同时将稿件电子版(含WORD格式文稿及JPG格式图片)发送至《年鉴》编辑部邮箱hncjzfdxnj@126.com。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86566257
附件:
1.《年鉴(2021)》重要统计类资料征集一览表
2. 2021年荣获厅局级以上表彰与奖励情况一览表
3.《年鉴编纂手册(2022修订版)》
4.《年鉴》撰写中常见问题及统一标准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年鉴》编辑部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