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出版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出版服务
1.2采购编号:河财询价2020-5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
1.完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选题申报及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申请;
2.完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出版前稿件的审核工作;
2.2采购预算:不高于人民币5.2万元(不含印刷费);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期限:一年
2.5服务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为国家新闻出版部门审核批准的出版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保证能及时提供公开出版物刊号。
3.3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此项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 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缴纳税收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如新成立单位无往来业务,可提供员工纳税证明,如企业无法出具个人纳税证明,请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即可))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即可)复印件。
3.5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资信状况;
3.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信息
(一) 报名及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领取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行政办公楼102房间)
(三)询价文件免费领取;
(四)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六、询价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一)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询价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办公楼102房间(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七、询价有关信息
7.1询价时间: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7.2询价会议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办公楼102房间(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档案馆网站》上发布。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566257
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完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选题申报及国际标准书号(ISBN)和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申请;
2.完成《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出版前稿件的审核工作。
第三部分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A、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大事记出版服务 |
2 |
服务期限 |
一年 |
3 |
服务地点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4 |
投标报价及 费用 |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5 |
响应性文件的份数及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一份。 装订要求:采用左侧胶装的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6 |
答疑与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询价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如有供应商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将统一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供应商。 |
7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
8 |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办公楼102房间 |
9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9时30分。 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办公楼102房间 |
10 |
评标原则 |
最低价中标法 |
11 |
交货要求 |
采购人通过“成交通知书”的形式组织供货。 |
12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执行 |
13 |
采购过程解释权的履行 |
询价采购过程中因询价文件需进一步明确的,由本次询价小组提出意见,监督小组审核适用。 |
14 |
质疑联系方式 |
本项目接受质疑规定: 1.质疑方式:书面形式或以电子招标形式的请在公共交易平台提出同时书面形式递交 2.质疑函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编制 3.采购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联系电话:0371-86157236 |
B、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一、供应商资格
1.1符合此次询价公告中第三条的具体要求;
1.2供应商应承担报价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二、报价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报价有关的费用。
(二)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构成
3.1询价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询价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三部分 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响应文件或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规定,其报价可能被拒绝。
四、询价文件的修改、澄清
4.1在报价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并作为询价文件的构成。
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如发现有不合理或有误,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或传真)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3询价文件的修改、澄清,采购人将以书面或邮寄或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收到后回复确认或认真查阅。
4.4由于特殊原因,采购人可通过修改询价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报价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报价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5.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5.2除技术性能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3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报价。
六、响应文件的编写要求及构成
6.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6.2响应文件的组成:
6.2.1询价文件第五部分报价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6.2.2响应文件分别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响应文件壹份,响应文件的有关部位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
七、响应文件内容
7.1响应函并加盖公章;
7.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图书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7.4公司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7.5资格证明资料;
7.6其他资料。
八、响应文件格式
8.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及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九、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为所有费用的总和。
十、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0.1响应文件从报价截止期结束后60天内有效。
1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自行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十一、响应文件的书写及签署规定
11、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1、2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1、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的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十二、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2、l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右上角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后,装入文件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2、2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采购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2、3供应商按规定进行密封后并标明“请勿在2020年12月10日9时30分之前启封”的字样,将响应文件按照询价文件中注明的递交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十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和地点。
13、2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14、1采购人将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14、2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报价公布会由采购人主持,邀请所有供应商及有关监督人员参加。报价公布时在各供应商及监督人员监督下当众拆封,公开唱出报价,并做报价确认记录。
14、3公开唱出报价时,采购人提供时间接受供应商的勘误,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并获得采购人的认可)。
十五、询价小组
15、1评定工作由询价小组负责,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依法组建询价小组并指定负责人进行评定,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两名及招标人代表一名组成。
十六、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6、1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准确。
16、2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时,询价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就供应商的资格及生产(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报价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报价。
16、3询价小组将确定每份报价是否对询价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16、4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及相关资料或答疑承诺等。
16、5询价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能通过自行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十七、响应文件的澄清
17、1由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有权请供应商就响应文件中的问题加以澄清。
17、2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重要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澄清文件将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不得对报价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十八、评定的依据和方法
18、1本采购项目确定成交人的依据为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的资料。
18、2询价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的评定过程。询价小组将对响应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从而确定合格供应商。
18、3询价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所报价格、售后服务措施、供应商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供应商的技术实力、交货期、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等指标综合评选出成交候选人。
18.4评定原则为实质上充分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经过询价小组评定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8、5询价小组通过对合格供应商的综合分析比较,将评定结果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定报告,并推荐一家合格的成交候选人。
十九、纪律及其它事项
19、1评定工作询价小组将独立进行。并将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19、2评定过程的保密性。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候选人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有关的人员透露。
19、3供应商在评定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定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成交资格。
19、4询价小组成员不向未获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的原因。
(六)合同的授予
二十、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评定原则为实质上充分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符合采购需求,经过询价小组评定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资质、技术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二十一、成交通知
21、l询价小组将成交结果通知采购人后,由采购人向获得成交资格的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2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具有法律效力。
21、3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作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二十二、成交时更改采购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采购单位情况,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列明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二十三、签订合同
23、1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3、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签约或拒签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没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23、3采购人如遇成交供应商违约,可从预选成交人中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组织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协议)。
23、4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购销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二十四、扰乱询价采购秩序的行为及处理
以下是严重扰乱询价采购秩序的行为:
24、1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
24、2供应商互相串通报价,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利益的;
24、3供应商向采购单位、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牟取成交资格,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人串通报价,损害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位利益、公众利益的;
24、4供应商的其他给询价采购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行为。
24、5如果供应商在报价、评定过程中以及拒绝履行合同的,有扰乱询价采购秩序的行为,则由采购人取消其报价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禁止其三年内参加遂昌县招投标交易单位政府采购活动。
24、6造成其他损害的还应向被损害人赔偿损失。
二十五、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小组将会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无效标处理:
25、1不符合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的;
25、2响应文件关键部分无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25、3不满足技术规格要求并超出偏差范围太大的;
25、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5报价有效期、服务期限不能满足的;
25、6未能通过询价小组对资格审查的;
25、7经查实有串标行为的;
第四部分评审办法
一.评分办法
1、本次评定原则采用符合性最低价法。评标小组根据标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原则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后由评标小组根据商务报价最低者作为中标人。
二.评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评审委员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
4. 本项目询价文件。
三.评审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评审;
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参加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4.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审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审、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
5.询价小组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审;
6.评委在开始评审前,应首先检查每份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询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评委依法认定。
7.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评审。
8.供应商对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四.评审方法
1、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列出报价。
2、询价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3、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中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4、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采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应商的说明或者澄清应当采用相应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
1、在询价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询价响应无效处理:
2.1、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2、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预算金额的(控制价);
2.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在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没有实质性询价文件的要求和条件的,对询价文件中所要求必须提交的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完善的;
4、成交标准:
采购人将把响应文件实质上询价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其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另附)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1、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们收到了采购编号为的(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提供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此次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RMB¥:元),服务期限为。
(2)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本询价文件中有关询价有效期的规定。如果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询价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询价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我们同意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出。逾期不提,我公司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6)我们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非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7)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采购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2、报价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以上格式仅供参考。如认为不满足需要,可自拟格式。
3、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注册地址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为的投标及合同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地址:
4、相关证件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图书出版许可证。
4 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缴纳税收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如新成立单位无往来业务,可提供员工纳税证明,如企业无法出具个人纳税证明,请企业出具情况说明即可))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即可)复印件。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