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首页  本馆概况  学校文化  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校史编研  年鉴编撰  支部建设  工会活动  本馆荣誉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本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本馆制度>>正文
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2017-10-17 15:03     (点击:)
[文章下载] [字号: ]

1.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保密观念,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2.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档案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明火;及时清除不安全因素。

3.经常检查档案库房的防火、防盗设备,保证完好安全。

4.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5.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准泄露档案内容,不与无关人员谈论有关人事档案内容。

6.严格档案的查(借)阅制度,完善查(借)阅手续。

6.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

8.档案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废纸,一律按保密纸进行销毁。

【打印】    【收藏】
上一条: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下一条: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关闭窗口
 

友情
链接

国家档案局 河南档案信息网 郑州档案信息网 中国高等教育... 档案界 郑州大学档案馆 河南大学档案馆 河南理工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
中国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档案馆 苏州大学档案馆 四川大学档案馆 上海大学档案馆 中国人民大学... 复旦大学档案... 武汉大学档案馆 北京大学档案馆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All Right Reserved 豫ICP备13002877号-2
郑东校区: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文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80号 文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0号